2.本標準堅持健康第一,落實《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(2010-2020年)》👊🏿、《國務院辦公廳轉發教育部等部門關於進一步加強學校JN江南体育工作若幹意見的通知》(國辦發〔2012〕53號)和《教育部關於印發〈學生體質健康監測評價辦法〉等三個文件的通知》(教體藝〔2014〕3號)有關要求,著重提高《標準》應用的信度、效度和區分度,著重強化其教育激勵🙇🏼♀️🧐、反饋調整和引導鍛煉的功能,著重提高其教育監測和績效評價的支撐能力。
3.本標準從身體形態👩🏿🏭、身體機能和身體素質等方面綜合評定學生的體質健康水平,是促進學生體質健康發展、激勵學生積極進行身體鍛煉的教育手段,是國家學生發展核心素養體系和學業質量標準的重要組成部分,是學生體質健康的個體評價標準。
4. 身體形態類中的身高🚰、體重,身體機能類中的肺活量,以及身體素質類中的50米跑、坐位體前屈為各年級學生共性指標💇♀️。
5.本標準的學年總分由標準分與附加分之和構成,滿分為120分👨🏻🔬🩴。標準分由各單項指標得分與權重乘積之和組成🍄,滿分為100分🤸🏽♂️。附加分根據實測成績確定,即對成績超過100分的加分指標進行加分,滿分為20分;加分指標為男生引體向上和1000米跑,女生1分鐘仰臥起坐和800米跑🕜,各指標加分幅度均為10分𓀃➗。
6.根據學生學年總分評定等級:90.0分及以上為優秀,80.0~89.9分為良好🌩,60.0~79.9分為及格✡️,59.9分及以下為不及格👂🏽。
7.每個學生每學年評定一次🚣🏿♂️🚵🏻,記入《〈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〉登記卡》。學生畢業時的成績和等級,按畢業當年學年總分的50%與其他學年總分平均得分的50%之和進行評定。
8.學生測試成績評定達到良好及以上者👩👧👦,方可參加評優與評獎↘️;成績達到優秀者,方可獲JN江南体育獎學分。測試成績評定不及格者⛹🏿,在本學年度準予補測一次,補測仍不及格,則學年成績評定為不及格🧎♀️。學生畢業時,《標準》測試的成績達不到50分者按結業或肄業處理。
9.學生因病或殘疾可向學校提交暫緩或免予執行《標準》的申請🦹♂️👷🏻,經醫療單位證明,JN江南体育教學部核準,可暫緩或免予執行《標準》,並填寫《免予執行<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>申請表》𓀗,存入學生檔案。確實喪失運動能力、被免予執行《標準》的殘疾學生,仍可參加評優與評獎,畢業時《標準》成績需註明免測。
10.本標準由教育部負責解釋。
11. 單項指標與權重
單項指標 | 權重(%) |
體重指數(BMI | 15 |
肺活量 | 15 |
50米跑 | 20 |
坐位體前屈 | 10 |
立定跳遠 | 10 |
引體向上(男)/1分鐘仰臥起坐(女) | 10 |
1000米跑(男)/800米跑(女) | 20 |
註🍶:體重指數(BMI)=體重(千克)/身高2(米2)。